围绕“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面向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重大需求和挑战,紧扣全健康产业发展,为提升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相关学科的水平,推动我校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的运行建设,根据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实验室是一个对国内外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主要从事生物医学工程的前沿科学与应用研究,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供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项目:
1、 开放课题应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或方法学研究课题;
2、 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较短时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项目研究周期:1年。
资助强度:每项项目资助2万元,拟资助项目数3-5项。
研究成果要求:
每个研究课题必须发表SC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以上,需将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鉴定及成果等,均须标注“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of Hainan Province”。未标注的,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申请人资格:
1、 在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研究人员;
2、 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
3、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4、 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1、 申请开放课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发送与纸质申请书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3、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 日。(材料接收,详见附件1:《海南大学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4、 开放课题的遴选由实验室评审,评审按实验室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的程序进行。
三、经费和项目的管理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管理按照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海南大学科技处相关制度和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已有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申请,应结题后再申请。
2、课题结束后15天内,申请人应填写《课题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组织验收。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或部门。
附件:附件1:海南大学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海南大学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海南大学海南省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