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垃圾分类通知
按照《海南大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20]5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垃圾分类。
一、垃圾的分类:
(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二)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的瓜果蔬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废弃物。
(四)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指定的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二)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投放至卫生间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中。
(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不得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中。
三、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一)总共有3处垃圾投掷处,一楼大门门口(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2楼卫生间旁楼梯口(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3楼卫生间旁楼梯口(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
一楼垃圾投掷处
二楼垃圾投掷处
三楼垃圾投掷处
(二)各区域使用蓝色、灰色、红色来区分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所有人员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特此通知,请大家严格按要求投放!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