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优势
音乐与舞蹈学院下设“6系5中心”,分别是声乐歌剧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作曲与指挥系、舞蹈系;教艺术实践中心、教学实验管理中心、海上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琼古遗韵文化创意研究中心和音乐创作中心。1987年招收音乐专业专科生;1989年设立本科专业。2022年获批“国家级一流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下设声乐、钢琴、器乐3个专业方向,其中,声乐下设美声、民族、通俗等培养方向,器乐下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圆号、二胡、扬琴、古筝、唢呐等培养方向。
2014年获批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授予权,其中,音乐领域下设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钢琴、钢琴艺术指导、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二胡、扬琴、古筝、唢呐)、合唱指挥、作曲、音乐艺术管理等培养方向;2017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为艺术学),下设中国音乐史、民族音乐学培养方向。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方向与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已基本打通“一体化”培养模式。
师资队伍
音乐表演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3人,其中正高3人,副教授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人,师资主要来源于全国各大音乐院校和境外知名高校,如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美国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俄罗斯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等,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师资队伍。
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与音乐表演等方面的能力,全面贯彻“四个融通”、“四个符合”、“四个突出”的人才培养基本原则,坚持优化与创新结合,着力提升本专业学生在同行业的社会竞争力;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社会文化机构、中小学校和艺术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艺术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近年来师生荣获多个国家级、省级奖项。
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