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优势
音乐与舞蹈学院下设“6系5中心”,分别是声乐歌剧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作曲与指挥系、舞蹈系;教艺术实践中心、教学实验管理中心、海上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琼古遗韵文化创意研究中心和音乐创作中心。2002年招收舞蹈编导专业本科生。2020年列入海南省“省级一流建设专业”。
2014年获批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授予权,其中,舞蹈领域下设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培养方向。舞蹈编导本科专业与艺术专业硕士专业方向已基本打通“一体化”培养模式。
师资队伍
舞蹈编导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1人,其中正高2人,副教授5人;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师资主要来源于国内专业舞蹈院校和知名大学,如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师资队伍。
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舞蹈编创与导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全面贯彻“四个融通”、“四个符合”、“四个突出”的人才培养基本原则,坚持优化与创新结合,着力提升本专业学生在同行业的社会竞争力;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使学生能够储备足够的学识与素养,更好地投身舞蹈艺术工作,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近年来师生荣获多个国家级、省级奖项。
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