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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9.10 点击:

海大〔2014〕170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要求,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我校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招生办公室、纪检、保卫处、校医院、档案馆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见附件1。

二、复查对象

2014年入学本科新生。

三、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报到起至2014年9月25日止。

四、复查内容

具体内容见纸质文件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复查工作结束后,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省招办。

(四)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六、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9月5日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于延期报到的考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和保卫处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三)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办公楼310室),电子文档发招办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6266469;邮箱:66266469@163.com。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183734。

举报信箱:jiwei@hainu.edu.cn

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57022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

2.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2014年9月2日

附件1

201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

序号

复查内容

直接责任单位

1

照片复查

各学院,保卫处协助

2

证件复查

各学院,保卫处协助

3

户籍复查

保卫处

4

档案复查

各学院,档案馆协助

5

体检复查

校医院

6

艺术类新生入学复试工作

艺术学院、人文传播学院

附件2

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具体见纸质文件)

表格下载地址: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在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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