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3号教学楼增设室外疏散楼梯项目(南北楼)(项目编号:HD2023-2-001),最高限价:¥753605.36元
建设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采购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在3号教学楼南、北楼各增设一座室外疏散钢结构楼梯。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6、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属于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每日9: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07.175.197:84/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00时;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六、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开标1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海南大学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98-6625177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898-65379547
邮 编:5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