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96988789J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参加了“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号配电房用电负荷迁移工程)(二次招标)”招投标活动(项目编号:HD2022-2-006R)。经核查,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为涂志豪,这种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第(二)种情形是‘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工作组2022年11月5日会议研究,依据《海南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相关规定,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行为,会议决定对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
(一)三年内禁止参加与海南大学采购活动;
(二)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