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和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9日起,对教务处原处长张云阁同志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这一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审计。
上一条:2021年审计公告第21号下一条:2021年审计公告第1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