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海大人[2023]36号)文件和《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海大〔2019〕72 号)的工作要求,中心基层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其他规定,参考教授会评议结果,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价,并排序确定推荐人选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 职称 |
申报职称 |
申报专业 |
岗位类型 |
推荐 排序 |
符晓倩 |
副研 究员 |
副教授(转评)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科研为主型 |
1 |
李石勇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符立波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何玉涛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现将基层推荐委员会排序确定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署真实姓名)的形式向中心人事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209室)反映。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89866253259 手机:13519810038
分析测试中心(精密仪器高等研究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