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课题组到分析测试中心业务室开具校内预付款支付凭证;凡非课题负责人亲自办理校内预付款支付凭证的,一律需填写《预付款支付凭证领取委托单》(见附件),经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 2. 预付款支付凭证须由两人签字:第一,课题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如实支付”字样;第二,课题组其他人员注明“证明人”并签名。 3. 请妥善保管支付凭证,谨防遗失,并于当月月底前交回分析测试中心业务室。 4. 分析测试中心业务室人员到学校财务处统一办理划账事宜。 5. 每月月中和月底共两次进行预付款办理业务,请各课题组预付足够的检测费用以免影响样品的检测预约。
中心业务室电话:66275138
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09年6月8日
//www.pwnwords.com附件:预付款支付凭证领取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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